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25日,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功能区(北区),法定代表人为刘晓亚,注册资本为贰拾玖亿肆仟壹佰壹拾捌万元整,经营范围为金属制品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等。
公司生产区主要分为炼钢分厂、轧钢分厂、退洗分厂、公辅保障中心等,现有员工1000余人。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天然气作为加热用的燃料;在炼钢、轧钢生产过程中使用氧气(管道)、氮气(管道)、氩气(管道),使用丙烷气(液化石油气)作为切割燃料;洗板酸洗使用硝酸(65%)、氢氟酸(55%),硫酸(98%)、液碱30%(企业技改后已停用,但液碱罐未拆除);检维修使用氧气(气瓶)、乙炔(气瓶);叉车等厂内机动车辆涉及使用柴油。
企业在厂区内设有LNG站,属于天然气使用单位。但LNG站目前属于备用状态,企业用天然气主要为管道燃气。
厂内设有一个30m³柴油储罐和简易柴油加油点,加油点自用,为企业内部叉车、装载机和平板货车等加油,不对外,不进行买卖。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