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一览表
报告发布时间:
机构名称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资 质 证 号
APJ-(浙)-003
项目名称

温岭市金达建设有限公司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开山部分)安全预评价

委托单位

温岭市金达建设有限公司龙

项目类别

安全预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姓 名
资格证书编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
备 注
项目组组长

安全评价过程

控制情况

项目组组员
报告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专家

安全评价人员

陈振华、李忠

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情况
时 间

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项 目

项 目 概
况 简 介

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是经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项目代码:2312-331081-04-01-869324,赋码日期:2023124)的公路水路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2万吨级码头(包括22万吨级泊位和2座引桥),码头后方配套港区陆域用地40.7m2,新建及改造2条白岩山作业区进港道路等。项目建设期为三年,项目总投资13.82亿元。因项目区进港道路仅为二座隧道,难以保障大型设备等进港通行条件,依据《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64批复,温发改〔202442号),对项目区隧道区域进行山体开挖,以保障该项目建设及运行的需求。2025514,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开山部分)进行立项批准(项目代码:2505-331081-04-01-427291)。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文件精神,经批准设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等建设项目,应按照节约集约原则动用砂石,在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不办理采矿许可证。自用仍有剩余的砂石料,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因此,该项目动用砂石料在符合自然资发〔202357号文件要求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予以实施。

情 况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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