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8〕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8〕229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利用开发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5号)和《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杭州市富阳区资源开发、矿地利用、生态保护三者协调发展,统筹矿产资源与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增强土地资源保障能力,计划设立“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江洲村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砂岩矿”。
“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江洲村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砂岩矿”为富阳区“十四五”期间推进的重点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之一。项目位于富阳区新桐乡江洲村,矿区范围面积0.4959平方千米,新设矿区主体包含原杭州富阳宏升建材有限公司江洲村砂岩矿和其北侧一处废弃矿山(原富阳市双群矿业有限公司,2013年到期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