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同意注销浙江新明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湖州市、绍兴市应急管理局:

你们要求注销浙江新明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我厅同意注销浙江新明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见附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注销2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注销2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doc

Copyright © 2022-2024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乐富智汇园 浙ICP备17030206号 技术支持: 硅力科技